金融MBA2022级 | 包商银行的公司治理与包商银行的救助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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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怡、欧文杰、吴鹏飞、肖静楠、肖笠州、张竣皓、周莹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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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2022级《金融沿革与金融市场I》课程报告,作者是第一组:李长怡、欧文杰、吴鹏飞、肖静楠、肖笠州、张竣皓、周莹盈。授课教师:王娴。王娴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


一、问题滥觞:银行牌照的巨大吸引力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2年前三季度,中国4,945家上市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52.37万亿元,净利润4.75万亿元[1]。同时,Wind数据显示,同期A股42家上市银行总营收入4.50万亿元,净利润1.60万亿元。上市公司中,数量占比仅为0.85%的银行业的总营收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6%,净利润更惊人地占到33.7%。也就是说,上市银行的平均总营收约为上市公司总营收的10倍,其平均净利润约为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的40倍。在2022年《财富》中国500强中,银行的利润总和达到了500强公司利润的38%,并且在最赚钱的40家公司中,银行占11家,并包揽前三。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银行业普遍具备极强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银行的盈利模式,我们不难发现,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是息差。银行通过付出一定利息吸收存款,同时又以一定利息贷出资金,存贷利差减去其经营成本就是利润的核心。银行吸收的是公众存款,存款利率一般而言均低于其他融资成本利率,只要贷款利率不高于投资收益就能促使个人和企业贷款进行投资,因此,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简单、稳定、持续。Wind数据显示,42家上市银行的2022年3季度报,有18家银行净息差达到2%以上。



在我国现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银行杠杆为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跟其他金融杠杆不同,银行这根杠杆无需任何抵押物。这一特性吸引了众多民营企业。如果能借助银行牌照向公众吸收存款,就能以极低的成本撬动并形成庞大的资金池“为己所用”,这比其他任何融资方式都有优势。 此外,商业银行和各级政府之间深度捆绑,利益一致,越是规模大,越是“大”而不(能)倒,有政府背书更增强了银行牌照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因此,一段时间里,各大民营纷纷尝试通过控股非上市银行,或单独申请银行牌照来取得这一优势。


明天系长期觊觎包商银行的银行牌照,并从1998年起就利用一系列关联公司不断增持包商银行股权。截至包商银行被接管前,包商银行有机构股东79家,持股比例为97.05%,其中归属明天系有35户,累计持股比例高达89.27%。在成为包商银行的控股股东后,包商银行不断被明天系掏空,并在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


二、包商银行破产的外部原因


包商银行破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模式存在的局限性以及由此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下所暴露出的城商行表内表外信用风险。


首先是市场定位造成的表内信用风险。城市商业银行主要经营范围局限于当地,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对比股份制银行(吸储能力高、金融服务全面、能以较低利率吸引到优质贷款客户),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规模较小,吸储难度大成本高,且基于其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定位,城商行的贷款业务的风险偏好会更高,主要客户集中在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风险较高的行业。在经济环境恶化时,城商行贷款企业的经营更容易受到冲击,还贷能力变差,使得表内信贷资产演变成不良资产。


在包商银行破产前夕,从宏观经济环境上,从2015年开始我国的经济增长率持续下行,供给侧改革和行业整合不断推进,一些产能落后的中小企业逐步被淘汰甚至走向破产。由于广大城商行拥有大量中小企业客户,中小企业的财务困境使得城商行产生了大量不良资产,资产质量压力大增。结合银监会2017年公布的地区不良贷款率数据分析,从地区经济环境上,我国不良率较高的省份主要集中于西北、东北及西南等地区。包商银行所在的内蒙古自治区是2010年以来不良率增长最快的省份之一,不良贷款率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基于包商银行的市场定位,受宏观和地域经济环境下行影响,包商银行表内信用风险和资产质量受到较大压力。


其次是经营模式造成的表外信用风险。2013年12月,随着《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同业存单业务在我国迅速兴起。由于起初未被纳入同业业务监管,发行规模约束较少,同业存单业务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吸储能力低融资成本高的城商行更有意愿发行同业存单。由于同业存单的利率较高,城商行就必须投资潜在收益更高、但风险也更高的资产以实现盈利。在这情况下,不少城商行选择了购买中长期存单和同业理财,这就导致了资产端期限错配。同时,部分城商行因为自身缺乏资金管理和投资能力,于是委托券商、基金和私募等其他金融机构代为管理所筹集资金,进一步丧失了对于风险的把控。


在包商银行破产前夕,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市场拥有着充沛的流动性,同业存单的融资成本低,这吸引了大量银行将同业存单作为重要的融资手段。而发行同业存单获得的资金,大部分最终通过同业理财委外下沉的信用投放流入实体经济,在实体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形成更严峻的表外信用风险。正是在此经营模式下,明天系通过同业投资非标的方式,利用旗下金融机构从包商银行获得同业拆借资金,投向明天系旗下理财产品中,形成了对包商银行的资金占用和盗取。


三、包商银行公司治理危机及其代表的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探索


剖析包商银行的案例,可以看出中小银行内部治理无序会对整个银行业甚至金融业都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无序的根源是典型的公司治理混乱、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曾担任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的周学东对包商银行公司存在的治理无序问题有着十分深刻的探究。周学东以“形似而神不至”来描述包商银行的公司治理特点。在制度上,包商银行有着和其他银行类似的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法》所要求的“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组织架构完备,并且明确了上述组织的职责分工。


但是,如果探究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上述公司治理框架可谓“名存实亡”。一方面,明天系及其关联公司利用其绝对的股权优势和控制地位,将公司完全作为谋求其个人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还通过与地方监管进行串通,内外部监督机制全面失灵,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大行其道,最终酿成危机[2]


一是大股东利用“合法身份”外衣对公司进行恶意掏空。明天系通过虚构业务、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手段,将包商银行变为其不受限制的“提款机”,以应收款投资、对公贷款、理财产品等形式,采取不合理的展期、重组方式掩盖风险,造成资金损失高达1560亿元[3]


二是公司治理结构完全失效,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包商银行在形式上搭建了“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和分工职责。但在实际经营中,包商银行的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大股东长期“一人独大”,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完全控制,公司正常决策程序被虚化,董事和监事对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决策缺乏独立判断,比如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违规审批,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导致公司内部决策及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给大股东掏空包商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天然的土壤环境,最终导致包商银行风险管控体系防线彻底失守。


三是合规文化和廉洁管理体系全面崩塌。内部腐败现象在包商银行极为严重。大量员工以虚列开支、虚开发票等名义套取公司资金,“薪酬费用化”成为潜规则。银行回扣现象严重,包商银行内部监管部门严重失职,对于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采取了不受理、不查处、不追究的态度,腐败风气严重危害存款人利益。此外,“监管围猎”的情况非常突出。包括原内蒙古当地银监局等高官通过收受贿赂、插手公司内部经营、违规干涉人事等进行牟利。由此可见,包商银行的经营失败已然是深入组织系统的每个细胞,不是一天或者一个人搞垮的,是公司整体功能及文化体系崩塌的具体体现。


四、包商银行的救助过程


包商银行的救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新设银行接管重组和包商银行破产清算。即在行政接管后设立一家新银行主体,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由新主体收购承接包商银行原有的资产和负债。其余未受保障债权及包商银行股东权益留存于包商银行,待进入司法阶段后破产清算。


2019年5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依规接管包商银行。接管组聘请中介机构逐笔检查包商银行的同业业务和对公业务,全面掌握其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通过存款保险基金出资、人民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的方式,最终明确处置原则,个人储蓄存款得到了全额保障。对于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以5000万(含)为限额,限额内全额保障,超过限额的部分也得到了接近90%的保障。与此同时,二级资本债则将依法实施减记。


2020年4月,新设立蒙商银行,确定由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在内蒙古的资产负债以及全部业务。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外4家分行的资产负债和相关业务经市场评估后出售给徽商银行。在上述业务承接完成后,包商银行由北京市一中院在2021年2月正式裁定宣告破产,并基本完成了风险处置工作。


五、中美银行救助比较与包商银行处置方式的思考及未来展望


从海外来看,国际存款保险处置银行风险的主流方式包括以下四种:


1、收购承接。这是在美国最为通用的风险处置方式。在此模式下,存款保险通过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健康的金融机构来收购或者承接问题银行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资产、负债、业务。


2、过桥银行。这是存款保险在银行风险一时无法完全解决时设立的一种风险处置工具。当出现银行资产规模较大、资产难以短期完成评估、集中处置可能导致资产贬值、或者直接清算会严重影响金融服务等情况下,存款保险可以通过过桥银行先对问题银行实施整体或者部分收购承接,后续再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对于未被转移至过桥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将保留在问题银行由存款保险实施清算。


3、经营中救助。这是存款保险基金或公共资金对问题银行实施直接救助措施的模式。通过直接注资、提供贷款、存入存款、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等方式为问题银行提供流动性、改善资产质量,帮助问题银行恢复经营能力,阻止风险扩散蔓延。


4、存款偿付。这是存款保险的最后手段。在上述处置措施都不符合成本最小化原则时,存款保险将使用存款保险基金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人。


1933年成立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要承担三大职能:承保方、监管方、接收方。次贷危机后,美国银行破产数量激增,峰值年(2010)数量高达160家。截至2017年底,FDIC平稳处置了533家银行,期间未引发挤兑,公众信心和银行体系总体保持稳定。



综若从中美案例比较分析中美银行救助特点,中美银行处置的根本区别在于处置主体与处置方式。在包商银行处置过程中,我们看到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共同参与,且存保基金附属于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特点是行政指导为主,市场机构较少参与。相比而言,美国则是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处置,政府无资格参与其中。


事后而言,包商银行处置方案非常高效。在包商银行正式接管的2天后,且在清产核资前,接管组即确定了处置方案。这既稳定了社会预期,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也使得广大储户、中小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从包商银行处置过程中进行更多思考,总结经验教训。首先,信息不充分。在清产核资前,接管组认为在政府部门不提供公共资金分担损失的前提下,仅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市场化改组方式,就可以促进包商银行重生为一家完全健康稳健的银行。其次,该方案公共成本高。公共部门替代银行的股东和债权人承担最终责任。最后,处置过程中易滋生腐败。2022年4月11日,四川银保监局副局长李国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在担任包商银行接管组副组长、包商银行临时党委书记期间,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想当官发财“两不误”,是“靠接管吃接管”的典型。


2022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旨在通过该法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处置措施,落实处置资源,维护金融稳定。展望未来,我们认为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应围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1)明确各方责任,依照规则确定股东和债权人责任,同股同权、同债同权;


2)强调市场化出清,避免政府和监管破坏社会信用环境和预期;


3)对于股权、债权减记和清零,应当依据法律判决而非依靠行政命令;


4)充分尊重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审慎使用股权和债权减记、债转股、暂定交易等手段,避免破坏市场上可能存在的大量合同关系。


[1]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2022年三季度经营业绩快报》(2022-11-16),https://www.capco.org.cn/sjfb/dytj/202211/20221117/j_2022111710495400016686534076569797.html.

[2] 周学东:《中小银行金融风险主要源于公司治理失灵--从接管包商银行看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关键》,载于《中国金融》2020年第15期。

[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详见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332768/index.html

[4]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研究局,:《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详见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4/5337137/files/48b31c0c3cec41ac977b18a2b6b95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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