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安可、赖骏然、王国虹、王苹
谢宇辉、徐明慧、雍扬、张久中、张启森
(按姓氏拼音排序)
本文为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2020级“商业银行学”课程报告,作者是第三组:安可、赖骏然、王国虹、王苹、谢宇辉、徐明慧、雍扬、张久中、张启森。授课教师:张云。张云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润博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他曾在商业银行的支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省分行,总行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和管理经验;也曾在经济特区,广东等发达的经济区域和甘肃,广西等欠发达的省区工作多年,对中国的金融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了解比较透彻,参与和主持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的全过程,对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有比较深刻的理论造诣和经营业绩。
1. 资管新规出台的背景
1.1 全球资管行业的监管趋势
资管行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桥梁:一方面丰富了机构和居民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融资渠道
[1]
。但与此同时,资管行业也有形成金融的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如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效应。
从机制上分析,一是影子银行具有诱发金融危机的特性,二是高杠杆产品会放大市场波动,三是金融危机发生时,信用收缩会进一步冲击实体经济
[1]
。2017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发布报告指出资管行业具有结构性脆弱性,体现在期限错配、杠杆、操作和证券借贷等四个方面
[2]
。
因此,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加强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并增强了相应的国际合作。如美国推出了《多德弗兰克法案》,欧盟实施了《金融市场指令》及第2版,而中国也在2018年正式推出了资管新规及一系列文件。前述的FSB就是20国集团在金融危机后设立,以共同应对影响全球金融稳定性的因素。
1.2 我国资管新规出台的必要性
1.2.1. 外部环境
(1)社会影响
资管新规发布前,一系列事件对资管行业和金融行业产生了不利的社会影响,并且导致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经济损失严重。如2015年融资融券、场外配资和伞形信托等杠杆业务助长了股市的暴涨暴跌;2017年同业拆借利率超30%,1年期Shibor利率持续高于1年期基准利率(图1),不少银行头寸吃紧
[3]
;2017年多只资管产品爆雷,如7月厦门国贸旗下国贸资管的5只产品触及强平线
[4]
,12月陆金所资管产品逾期涉及1.4亿元
[5]
。
图 1 市场利率水涨船高
数据来源:Wind
(2)国家政策环境
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健全 “双支柱” 调控框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监管体系,推动金融回归本源。当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6]
。 会议上设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并提出了地方政府债务终身问责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7]
。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进一步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置于之后三年三大攻坚战之首
[6]
。
(3)法律环境
根据法律诉讼可查询到的数据[8],2008年-2016年信托纠纷判决文件162份,年均18份,但2014年-2016年每年信托纠纷公开判决数量为37-48份,2017年此数量上升到134份。由此可见,当时资管行业法律纠纷和违约风险扩大趋势明显。
根据诉讼案由分析,134 件诉讼案件中,涉及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65 件,占比 48.5%,其他与信托业务有关的各类信托合同纠纷 45 件,占比 33.58%。根据原被告角色分析,一审案件信托公司作为原告62 件、被告20 件。可见信托公司投出的底层资产出现重大违约,自身资金也在刚性兑付下无法承担。其中涉及中融信托、四川信托、新华信托、长安信托、华润信托等资管机构,另外也涉及很多大型企业如佳兆业、江苏雨润、天津钢铁等。
(4)银行内部环境
除了银行资金配置的目标同资管业务协助理财的目标有差异,银行内部对理财产品也存在错位的激励机制。那就是银行以完成自己存款指标为优先,所以在发售理财产品常常避开季度末,以避免稀释存款,另外在收回理财资金时候也放在季度或年度最后几天,并且让客户配合其完成存款指标。这些银行内部激励机制和其他制度,制约和异化了理财产品的设计,无法切合市场需求,甚至助推了影子银行、躲避监管套利的行为。
1.2.2. 金融市场
(1)监管法规体系庞杂
在我国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各部门各自为政、规章制度经常出现矛盾。而金融机构出于利益,鼓励一些所谓的“创新”进行监管套利。
(2)影子银行放大风险
根据我国官方首次给出的影子银行的定义,即“常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通常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载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期限等风险因素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
[9]
, 属于广义的影子银行的资管产品在2016年占比已经达到银行业总资产的40%左右(图2)。
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影子银行报告》称影子银行存在推高杠杆水平、助长脱实向虚、掩盖资产真实性、逆向激励和危害社会稳定五方面危害
[9]
。
图 2 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及占银行业总资产比例(2010-2016)
数据来源:Wind
(3)资管产品多层嵌套
在市场和监管不断博弈过程中,资管业务形成了层层嵌套的格局。资金提供方通过委外业务、利用同业通道,致使大部分资金在金融体系里面空转。面对市场中到处充斥着“套娃式”、“香肠式”的多层嵌套产品,2017年银监会展开“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检查,但收效有限。
(4)资管产品刚性兑付
刚性兑付最早起于信托业,后来延伸到整个资管界。资管业务选择刚性兑付不仅是出于销售的私心,也是不得已为之,“劣币驱逐良币”、“谁打破刚性兑,谁就没有客户”,用现下的说法就是 “内卷”。如果产品违约,投资者会上门围堵拉横幅,资管机构的业务就会被叫停。这种“按闹分配”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中国经济领域的一些机制体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总之,资管业务受到的监管比表内少,为了获取更多利润进行隐性担保,造成了风险收益不匹配。
(5)资管产品期限错配
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易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偿还投资人本息的风险。宝万之争中宝能的部分资金就采用的是短期理财性保险资金、银行短期资金,这增加了杠杆放大了风险,一旦出现投资失误或资金“拆东补西”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那么整个资金链就会断裂、平台倒闭。
(6)缺乏风险隔离,存在“资金池”
资管产品内部缺乏严格核算和产权对应关系,比如发售一个长期项目,但是投向不同期间或标的金额的多个项目,不能一一对应,这在管理上就容易形成“糊涂账”。另外”资金池“的方式钝化了风险,容易助长员工道德风险,比如管理产品人员责任意识不到位、销售人员为了利益规避风控或”飞单“,甚至出现”萝卜章“”假行长“等事件。如果发现问题无法兑付,一个标的的风险将会扩大或传递给整个产品。
1.2.3 实体经济
2004年银行业改革后,特别是2007年、2009年、2015年股市大涨,导致金融行业利润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但同时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从2010年的105%飙升到2016年的140%左右,同期我国GDP增速从10.64%下降到6.85%。2016年底银行同业类理财规模占同期理财规模已达到20.61%,绝对金额达到5.99万亿元,同时根据Wind数据,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从2012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6298亿元。这说明随着资管产品的增加资金大部分在虚拟部门流转,实体经济面临着高企的资金成本和更艰苦的外部环境(GDP增速下滑、供给侧改革、环保风暴、互联网对线下的降维打击等)。
1.3 资管新规三文件概览
1.3.1《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8年04月27日联合印发并实施
[10]
。
新规的监管原则包括统一标准、行为监管、穿透监管、综合统计以及新老划断(图3),为金融行业保留了业务调整的时间窗口。核心内容包括下述几点,监管标准的统一:在意见出台前,产品根据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划分出了不同的管控手段,新规将不同产品的监管标准进行了统一;产品与投资者匹配:意见提高了对投资者筛选、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义务的要求;打破刚兑:明确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证本金和收益率;非标债券要求的明确:意见进一步严格要求执行非标债权资产投资,将负债和分级杠杆要求加以统一;有效控制风险:意见对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评估与严控,对多层嵌套结构加以消除,对渠道业务加以限制。
1.3.2《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2018年9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并施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发展并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1]
。
该管理办法的总体原则与资管新规一致(图4),主要为了推动理财业务的规范转型而设立,核心内容包括实行公募和私募分类管理、金融产品净值管理、提出集中度限制,风控方面同资管新规,包括去通道、去杠杆、规范资金池、加强流动性风控并实行牌照化管理。
图3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核心内容
图4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框架
1.3.3《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12月2日公布并实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子”)的监督管理[12]。该办法是资管新规落地的细节阐释,是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按照规范成立理财子,并且在规定的框架下进行理财业务,以达到与母公司进行风险隔离的目的。
此项管理办法对理财子的公司组成形式及成立条件、股东资格和股权结构、以及业务范围和资金使用等都做出了规定。相对该管理办法之前银行理财业务, 此办法对理财风险管理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比如不得直接投资信贷产品、 限制两层嵌套(公募除外),以提升理财产品的净值化,并规定了非标债权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以提升标准产品比例。
2. 商业银行资管业务面临的合规性挑战
2.1 资管新规对商业银行资管业务提出的合规性要求
通过解读资管新规,我们认为监管者的目标在于实现一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良性市场生态,首次对商业银行从业务买卖双方的角度都提出了合规性方面的要求。
从卖方角度,我们认为在众多合规要求中,以下四个方面是最具突破性的:
第一,资管业务分离。商业银行的资管业务必须全面实行表外化,通过成立资管子公司或临时专营部门,实现资管业务和商业银行其他业务和销售的其他金融产品严格分离,打破潜在的高杠杆链条,保障资管新规所要求的各项合规性的落地。
第二,贯彻穿透原则。通过“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底层资产”,打破层层嵌套链条。商业银行应当勤勉尽责,突出强调风险为本,完善客户背景调查和识别。
第三,充分风险尽调和披露。打破刚性兑付后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所售产品的真实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控制体系。而通过实行净值化管理取代刚兑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不再为高风险高收益产品兜底虽然对销售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以产品净值加充分量化风险披露,为销售真正“风险收益比”高的优质产品铺平了道路。
第四,优化交易流程。通过保障和保持完整公正的销售记录,确保权责、风险、以及费用的清晰告知,既保障了买方的基本利益,同时也保护了商业银行作为卖方的应有免责。
从买方角度,以下两个方面也是商业银行在业务合规方面必须重视的要求:
第一,风险自负。这里的含义不是简单粗暴的“客户敢买就输得起”的意思,而是在销售过程中需要首先明确界定买方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的真实风险级别低于买方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同时低于二者,而非之一),才能真正实现公平的风险自负。
第二,资质判定。对特定的资管产品(以私募产品为主),应规定只有具备相应知识能力和财力的合格的投资者才能购买。这也是对风险自负的一个重要补充。
2.2 资管新规下商业银行资管业务面临的挑战
由此带来的挑战也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认为以下四个方面非常突出:
第一,从预期收益类产品到产品净值化管理的转变。在资管新规前银行理财产品中预期收益型产品超过九成,与新规产品净值化要求差距甚远。如何短时间内将预期收益类产品转换成净值化管理,这对产品从售前设计到售后维护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对相关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投资管理人员以及审核风控人员对产品的理解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商业银行资管业务面临的重大挑战。
第二,过渡期内解决现存产品期限错配、刚性兑付条款的问题。资管新规前银行理财产品短期化特征明显,而投资资产的期限却往往较长,如在银行理财资产配置中比重接近20%的非标资产,既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重要来源,也是银行理财产品相对于其他类型资管产品的主要优势[13]。理财资金与投资资产的期限严重错配,以往只能通过滚动发行的方式实现理财产品的还本付息。上述当前已错配的投资资产在当前过渡期应如何处理是一难点。另外,刚兑产品视作特殊存款转为表内业务,也需要大量人力和时间进行处理。
第三,商业银行的投研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尤其是产品端风控能力受到挑战。由于商业银行在资管新规前,自身投研团队建设重视不够,在开展产品净值化、资金池单独核算的资管新规要求下,对投资资产的选择方面也有了诸多限制,这对于商业银行的投研能力有了明显的更高要求,不仅体现在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上,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产品的理解认识能力也亟待提升。如何短时间提高自身的投研能力,来达到资管新规的要求,是商业银行资管业务面临的现实挑战。
第四,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在资管新规之前,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长期受到“保本”、“预期收益”等理念的影响,且面对理财产品普遍缺乏经验和合理的决策参考。如何让投资者适应和了解资管新规后净值化的公募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知识,加强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认知并对产品的风险披露进行合理解读、接受“风险自负”的理念、理性认识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等,这些都考验着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以及道德水准。
3. 资管新规出台后商业银行资管业务的回顾与发展展望
3.1 资管新规三周年回顾与展望
从2018年4月资管新规印发至今已三年整,期间资管行业经历了“回归本源”的阵痛期,回顾这三年,整体市场的变化可以简单总结为“规模恢复,质量飞跃”。
我国资产管理规模从2012年到2017年增速达到了35%,而资产新规颁布之后,2018年资产规模收缩了10%,之后逐渐恢复。在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肆虐、地缘政治抬头等复杂局势下,我国资管行业的恢复速度并未放缓,同比增长了9.7%达到了121万亿元,已经超过了新规实施前2017年的119万亿元(图5)。
图5 中国资产管理规模(2012-2020)单位:万亿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资管市场报告[15]
与此同时,资产质量有了极大的提升达到了资管新规颁布的初衷。具体表现为:理财子公司占据市场主要位置、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下降、多层嵌套现象减少、影子银行风险逐步收敛等:
1. 通道业务下降。对比新规前后各细分行业规模变化,银行理财、信托、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行业规模均在过去三年大幅下降;而保险资管、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受资管新规冲击较小的子行业均取得高速增长(图6)。
图6 2017年和2020年各资管产品规模占比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资管市场报告
[15]
2. 刚兑预期被打破。一方面保本理财产品压降幅度达到了90%,另一方面净值型理财产品大幅提高,从新规实施前的不到10%如今已达到了三分之二的规模。
3. 投资杆杆率降低。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公布的数据,银行理财产品穿透后的杠杆率和穿透前后的差距均收窄2了个百分点(图7)。 这说明“限制通道和去除嵌套对降低投资杠杆率起到了明显效果”
[16]
。
图 7 银行理财产品穿透前后杠杆率差距缩窄[16]
4. 影子银行规模压缩。2020年8月,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在“2020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 上发表《以深化改革塑造资产管理行业的未来》的主题演讲,从资管新规出台至2019年年末,“中国影子银行规模三年累计压缩了16万亿元,信托业的同业通道业务较历史峰值累计下降近5万亿元”
[17]
。
2021年2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2020年度中国杠杆率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宏观杠杆率从2019年末的246.5%攀升至2020年的270.1%,增幅为23.6个百分点
[18]
。陶玲指出,我国金融业抓住了2017年以来去杠杆的时间窗口,为疫情加杠杆留足了空间
[17]
。
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实施,以及在“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我国资管行业将从“回归本源”阶段迈向崭新时代,根据波士顿咨询与光大银行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资管市场报告》预计,到2025年中国资管行业年化增速将保持12%左右的水平并达到 210万亿元的总规模
[15]
。
3.2 兴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影响分析
伴随着资管新规出台,许多商业银行业务需要经历一段时间业务结构重塑转型的“阵痛” , 才能推动自身业务在新规的框架内顺利运行并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我们选取兴业银行案例分析资管新规对其同业业务的影响, 以及兴业应对新规的策略。
传统的同业业务广义上指金融机构间进行资金融通的业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银行内部的流动性。然而随着同业业务的不断创新, 一些业务脱离了本质,成为“以监管套利为目的, 体现银行快速扩张意愿”的业务
[19]
。新型同业业务可通过“表内非标绕过额度和资本限制,负债端通过同业存单对接”
[19]
, 扩大资产负债表而增加盈利。
兴业银行为最早开展同业业务的银行之一 , 2012 年至2016年,其同业资产规模增长到几乎与工商银行持平,负债规模差异也很小。 其同业业务比率在资产端和负债端分别达到了44% 和40% ,并且其利息收入占其总收入的30% 以上。因此被称为商业银行的“同业银行”。
但正因为其大比例的同业业务,兴业银行在资管新规的“打破刚性兑付, 规范非标投资和消除套利空间”规范下, 需要经过大刀阔斧的转型才能在新规下将业务顺利运转下去并寻找新的增长点。
基于兴业银行的年报,从资产新规出台的消息开始在市场上放出到新规落地, 兴业银行的同业负债占比一直在下降, 尤其是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从2016 的30% 下降到了2020 年的20.5%(图8)。
图 8 兴业银行同业业务负债占比
数据来源: 兴业银行年报
同样,从兴业银行的资产端来看, 其同业投资占比一度达到90%。 因此在资管新规出来后, 其投资项占比一度从2016年的54% 下降到2020年的49%。而相应的, 其贷款业务趋势却年年攀升(图9)。
图 9 投资与贷款资产占比
数据来源:兴业银行年报
从财务报表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兴业银行通过资产净值化, 及提升标准化资产等一系列动作来将自己的业务纳入规范之之内。同时,为适应资产新规的规定,并给自己业务寻找新的增长点, 兴业银行对自己的战略也进行了一系列“轻资产,轻资本”的转型:
第一,将自己的角色向 信息和资本中介转变;第二,参与金融市场范围由信贷向整个金融市场转变;第三,持有资产向交易资产转变;第四,提供金融服务及整套解决方案;同时通过金融科技, 拓展低风险用户,精细化风险管理以及同子母公司协同联动对业务转型进行赋能。
3.3 商业银行资管业务的发展趋势
3.3.1 针对现金管理类理财的正式办法预计将于近期颁布
商业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作为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的重要途径,其市场规模在过去几年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其市场余额从2018年底的2万亿+上升到今年3月末的7万亿+,其占比已接近全部商业银行理财余额的30%,在全行业统一监管的思路下,我们认为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会越来越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收益率预计将进一步下行,总结其新规的三点主要变化:(1)对流动性管理的要求提高,目前允许T+0 大额赎回,新规后可能参照货币基金,T+0最高只能赎回一万元;(2)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更加严格,新规后只能投资货币市场工具,不再能投资非标债权资产;(3)对配置资产的集中度、杠杆率、组合期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3.2 不同类型资管机构的发展趋势
从不同类型资管机构对比来看,商业银行理财仍然需要突出自身优势禀赋,重塑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理财的优势包括:(1)客户基础相对雄厚,资金来源较为广泛;(2)具有海量信用数据和风险管理经验,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仍具有一定优势。我们认为未来对商业银行理财竞争威胁最大的两种类型资管机构为:(1)公募基金:产品净值化运作经验丰富,具有相对成熟的投研体系,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相对较强,同时公募基金还具有税收优势,但缺点是公募基金的直销渠道相对较弱,更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外部渠道代销;(2)证券公司:资管新规后面临较大的去通道压力,资管规模急剧压缩,但优点是人才、渠道、客户、资金等方面都相对均衡,未来将向主动管理转型,可以利用券商的综合平台发挥协同优势。
3.3.3 资管行业内各个角色的发展趋势
在资金端,向理财客户发行的产品将会以净值型产品为主,且会以公募产品为主。随着资管新规的进一步落实,为了匹配市场上更多的长回报周期的资产,银行理财部和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对长期限产品发行能力增强。由于历史原因,“老产品” 仍有较长存续期,一方面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期限不匹配,项目不匹配,使得老产品清零难度大:老产品存续期需要新资金替代之前到期的理财产品,同时资产端的回报现金流需要再投资来满足投资人的预期回报,还需要在产品中增加资产,则新增加的资产又有了更长的回报期。另一方面,由于老产品更容易卖,有些银行有意保留了资管新规之前的产品备案号,在其中滚动发行。
在资产端,增加类现金产品,类货币基金是一个趋势。另一个趋势就是以标准产品为主。注意,这里呈现以标准化产品为主是结果,而非由过去的非标资产转换而来,毕竟去通道和去嵌套是“资管新规”的核心精神。
在银行资管业务方面,资管业务与银行传统业务相分离也是监管的目标之一。尽管目前银行新成立的理财子公司与母行之间还存在着一些职责不清晰,业务没理顺等种种问题,理财子公司承接资管业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银行理财子公司还会依赖母行的资产开发能力、客户资源、甚至经营场地和一些后台支持。随着资产开发能力、风控能力增强,理财子公司业务能力愈来愈强。随着竞争加剧,理财业务的费率也会降低。经过未来若干年理财子公司的独立运营,预计将诞生脱离母行的资产规模超万亿级独立品牌的理财公司。
替代者视角。各种组织形态下的资管监管趋同,防范监管套利是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无论是基金、基金子、期货子、证券子、信托、保险资管、投资公司资管,长期看都不会相比银行资管有更特殊的政策。但是在短期,局部仍然能够表现出某些组织形态在开发非标资产上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同时也面临新进入者的威胁。外国资管机构将加大中国市场布局,更积极地参与资管业务的竞争。富有长历史和丰富经验的外国资管机构进入中国后长期以来业务量有限,是由于中国在资管新规之前形成的市场规则与成熟经济体差异较大,外国资管机构无法直接借助其经验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但资管新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回归本源,市场规则和习惯则会更靠近外国资管机构已经熟悉且有丰富成熟产品和管理经验的那套规则。《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已有东方汇理,贝莱德,施罗德获批筹建合资理财公司,合资的中方分别是中银理财,建银理财和交银理财。
竞合者关系。随着理财公司的专业化,前端销售、中台投资顾问和后台投资管理等环节也将出现独立的服务公司:分别是独立发行机构, 独立的投资顾问,和独立的托管机构。这里面最看好的是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银行理财子公司代客户做大类资产配置时候遇到自己不擅长的资产类别时候,可以运用财务顾问弥补自身不足。尽管中国经济环境下,各行各业的独立顾问类公司为了发展都会转型自己做业务,由于在资管行业足够大且专业要求强,我们仍然对诞生富有竞争力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抱有美好期望
3.3.4 不同类型银行资管业务的发展趋势
五大国有银行加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开发能力,客户基础更为雄厚,率先获批成立了银行理财子公司。但同时这些银行的历史资管业务存量较大,消化周期较长。在处理新老产品逐渐淡出,新产品规模扩大的时候,既要迎合监管的时间表,又要兼顾银行自身业务稳定的新老产品承接。
一些富有竞争力的城商行的理财业务则会更多找准差异化定位,开发本行有优势的目标客户与资产。另一方面,由于存量业务小,能够更快符合资管新规,则可以享受到一些政策红利。
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农商行,资产开发能力弱,资金依赖同业,很难在资管新规下开展业务。它们将积极寻找科技金融突围,与科技属性更强的民营企业合作,运用好互联网渠道。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农商行会更多开放股权给金融科技企业参与,2018年-2019年,已经有部分民营公司参股了小城商行,农商行。随着民营企业看到监管的态度收紧,以及合规风险加剧后,参股小城商行和农商行的步伐有所放缓。未来,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农商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寻求业务增长的方式会更多的以业务合作的方式开展。
4. 结语
资管新规是在监管部门引导经济脱虚向实的大方向上应运而生的。本文我们详细梳理了的资管新规的背景、主要合规政策、执行情况,并重点阐述了我们对资管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和期望。
资管新规发布的背景主要来自于影子银行风险、资管产品嵌套、资管产品刚性兑付、期限错配、资金池盛行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提升。监管机构针对性地颁发了一系列合规政策:主要包括资管业务分离、穿透式管理、要求披露风险和优化交易流程等。资管新规推出三年以来,整体市场经历了“回归本源”的阵痛期,最终实现了“规模恢复,质量飞跃”。我们预测未来资管新规带来的主要政策影响是现金管理类理财新规会很快落。
从未来行业发展方面说,资管新规将利好产品净值化运作经验丰富的公募基金;券商将被倒逼向主动管理转型并发挥综合平台优势;和国有大行、城商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兼具规模效应和激励机制的灵活性,将更有可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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